依據合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合肥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《關于開展2019年托幼機構、校外培訓機構、學校采光照明“雙隨機”抽檢工作的通知》(合衛監督秘﹝2019﹞22號)要求,巢湖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大隊聯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,于8月下旬開展抽檢工作。
此次抽檢工作按照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》(JGJ39-2016)第5.1.1、6.3.4條規定對托幼機構兒童活動室的直接天然采光、采光系數、窗地面積比以及照度標準值等情況進行抽檢;參照《中小學校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》(GB7793-2010)和《中小學校設計規范》(GB50099-2011)關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教室的照明要求,對校外培訓機構教室(教學場所)采光、照明等情況進行抽檢。
本轄區共計抽到6所托幼機構、5所校外培訓機構。截止目前,巢湖市已完成所有抽檢工作。
下面請大家看個視頻,教室照明環境的好與不好,區別有多大?